《民法典》与《九民纪要》解读

课程时长: 2天

课程价格: ¥5200

培训对象: 银行行长、高级管理人员、银行信贷管理人员全部的员工

  • 睿选观点

    2016 年 6 月在向党中央汇报民法典编纂工作时,提出民法典各分编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总体考虑和工作思路是,民法典各分编的内容经编纂进入民法典,再加上之前已出台的民法总则,形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各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包括上述五编的内容,意见是一致的。同时,还有一些意见建议在五编基础上增加人格权编、知识产权编、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编。在确定哪些内容纳入民法典各分编时,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内容具有基础性,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则;二是内容具有普遍性,是社会生活普遍适用的通用规则;三是内容具有稳定性,是经过实践证明切实有效、可以长期适用的惯常规则;四是内容具有平等自愿性,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法可采用、可约定的规则。对于涉及特定群体、领域的内容,原则上由民事特别法规定;对于民法典各分编的规定难以涵盖和替代的内容,不宜纳入;对于那些还处于发展变化中、经验还不成熟、拿不准的内容,暂不纳入。2020 年《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对我们国家立法来说是重大里程碑,21 世纪是中国《民法典》时代。

  • 课程收益
    • 全方位解析《民法典》,助您了解《民法典》编纂的背景、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深度解析《民法典》对各民事主体的行为产生的深刻影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典》;
    • 帮助您快速学习和掌握《民法典》,系统性掌握《民法典》的精髓,快速提升实务运用技能。
  • 培训对象
    银行行长、高级管理人员、银行信贷管理人员全部的员工
  • 培训时间
    2天

第一讲、关于《民法典》

一、 民法典

 《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及意义

 《民法典》的内容结构

 《民法典》的理念和灵魂

 《民法典》的亮点

 《九民纪要》及《民法典》对银行的影响

二、 法律适用问题

 “一典立、九法废”

 过渡期(2020年6月—12月)的法律适用问题。

第二讲、《民法典》总则部分对银行影响及应对策略

一、 民法的法源问题——《民法典》第10条解读

 习惯是不是民法的法源?

 (示例:出租车经营权质押、排污权抵押)

二、 《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的规定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 民事主体的种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关法律问题

 未成年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 法人包括哪几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 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地位、行为效果和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61条)

问题: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有权机关决议授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九民纪要》第17、18、19条解读。

 法人登记的公信效力(《民法典》第66条)

问题:隐名股东能不能排除银行对显明股东股权的强制执行?

 《九民纪要》第14—16条规定解读

 分公司债务承担及提供担保问题(《民法典》第544条)

 股东滥用权利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股东撤销决议权(《民法典》第85条)

三、 民法典民事权利及民事法律行为部分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 如何理解物权法定原则?(《民法典》第115条)

问题:清收时哪些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 民事法律行为何时生效?(《民法典》第136条)

 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法典》第146条。

 欺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借款人构成骗取贷款罪,是否影响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

 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民法典》第152条解读)

 什么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违法无效+背俗无效。(《民法典》第153条)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四、 《民法典》代理部分对银行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问题: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发放贷款的法律后果。(隐名代理问题)

五、 《民法典》民事责任部分对银行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第三讲、《民法典》物权篇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一、 如何理解物权变动的对外公示原则?(《民法典》第208条)

 不动产物权归属的法定依据

 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问题

问题:债权人对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的财产是否享有优先权?

二、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最新规定及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 什么是居住权?

 居住权合同的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 居住权能不能有偿设立?

 居住权能不能转让和继承?

 居住权什么时候消灭?

 居住权和租赁权有什么区别?

问题: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能设定居住权吗?相互关系?

问题:已经设定居住权的房屋能抵押吗?相互关系?

 针对居住权,在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 对于已经设定居住权的房屋抵押的,居住权人出具书面承诺在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放弃居住权是否有效?

三、 《民法典》担保物权篇的新变化及对信贷业务影响

 什么是担保物权?

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及约定独立担保物权的效力?

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388条中的“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 可以抵押的财产的新变化

 禁止抵押的财产的新变化?

 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或医院名下的教学设施或医疗设施可以抵押吗?——《民法典》第399条解读

 关于浮动抵押,“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VS“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

 动产抵押的,能否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民法典》第404条解读

 当抵押遇见租赁——如何理解《民法典》第405条中的“已出租并转移占有”?

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能对外转让抵押物吗?——《民法典》第406条的新变化解读。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对外转让抵押物,能不能要求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 当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清偿顺位如何确定?——《民法典》第414条的新变化解读。

 股权质权、应收账款质权等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是参照《民法典》414条的规定。

 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竞存时的清偿顺序——《民法典》第415条解读。

 超级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能否是抵押物的价款?(《民法典》第416条规定解读)。

 最高额抵押遇见查封——最高额抵押权多担保的主债权确定事由的新变化(《民法典》第423条的新变化解读)。

 动产质押中的交付——《民法典》第224、225、226、227、228、427条解读。

 质押担保中其他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 混合但保中担保人之间相互追偿问题

 借新还旧的担保物权

 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

 房地分别抵押

 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

 流动质押的设立于监管人的责任

 动产抵押权与质权并存

 保税仓交易

 无真实背景的保税仓交易

 保税仓交易的合并审理

 让与担保

 流质约定的效力

 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

问题:让与担保的法律效力——《九民纪要》第71条解读。

第四讲《民法典》合同篇对信贷业务影响及应策略

一、 合同的订立。

 书面形式的表现形式。(《民法典》第469条解读。

 合同的成立——《民法典》第490条规定解读

问题:为什么要求自然人既要签字又要按手印?

问题:如何更好的防范假公章风险?

 视频签约的法律问题及相关风险

 银行未按照公平原则制定格式合同及未尽合理提示义务的法律风险——《民法典》496条规定解读。

 格式条款无效的常见情形——《民法典》第497条规定解读。(7)格式合同的其他风险

问题:银行在拟定格式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成立、不成立、生效、不生效、效力待定、无效、可撤销傻傻分不清——《民法典》502条等规定解读。

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 关于合同无效——违法无效+背俗无效

 相应法律后果

三、 合同的履行

 如何理解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民法典》第517条

 如何理解“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如何理解“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民法典》第518条规定解读。

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能否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如何理解《民法典》第519条“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法定债权转让

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效力?对其他连带债务人的影响。——《民法典》第520条第1款解读。

 债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的法律后果,其他连带债务人能否要求免责——《民法典》第520条第2款解读。

 第三人向债权人代为履行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524条解读。

 借款人能否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要求解除合同、延期还款或减免利息——《民法典》第533条规定解读。

四、 合同的保全——代位权和撤销权

 《民法典》关于代位权的新变化解读——535条、536条、537条。

 《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新变化解读——538条至542条。思考: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五、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合同变更、债权转让、债务转移

 债权转让未通知借款人的法律后果

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影响

 主债权转让未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法律后果?

 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

 关于债务加入的法律问题——《民法典》第552条规定解读

六、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如何理解合同终止?——《民法典》第557条解读

 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什么顺序履行——《民法典》第561条解读。

 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问题——《民法典》第562条至566条解读。

问题:主合同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是否免除?

 关于抵销的最新规定(《民法典》第568条)

问题: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能抵销吗?债务人账户中有钱能直接扣吗?

七、 借款合同

 借款合同相关法律问题概述

问题:银行以顾问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如借款人提出异议,法院怎么认定?

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680条规定的“禁止高利放贷”?

 这里的高利指的是24%还是36%?

 “高利放贷”与“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的关系

 “高利转贷行为”与“职业放贷行为”的法律效力

 “高利转贷行为”与“职业放贷行为”的刑事法律风险

八、 保证合同

 保证担保概述

 如何在保证合同中对“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作出约定?——《民法典》第681条的规定解读。

 关于约定独立保证担保的效力——《民法典》第682条规定解读。

 机关法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683条规定解读。

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能不能做保证人?

 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能不能做保证人?——《民法典》为什么删掉了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能做保证人的规定?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民法典》第686条规定解读。

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保证人?——《民法典》第696条规定解读。

 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民法典》第697条解读。

 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代偿后,能否要求其他保证人承担应当承担的份额?——《民法典》第700条如何理解?

九、 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 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效力

问题:动产所有权保留能不能对抗银行的强制执行或抵押权?

 一房多卖的法律效力及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十、 保理合同法律风险(《民法典》761—769条)

 什么是保理合同?

 保理法律关系分析

 保理VS应收账款质押

 什么是有追索权的保理?

 什么是无追索权的保理?

 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的法律效力?

十一、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规(九民纪要)

 适当性义务

 责任主体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 金融机构的告示义务

 损失赔偿的数额

 金融机构的免责事由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八项权利

第五讲其他部分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 《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规定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 《民法典》继承编部分的规定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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